设为首页   |   加入收藏   |   联系我们

  首页 | 科技动态 | 科技服务 | | | 政策法规 | 通知通告 | 在线留言
环翠科技局->办事指南
办事指南
[科技成果管理办事程序]
[科技计划上报立项办事程序]
[民营科研机构审批工作办事程序]
[专利申请工作办事程序 ]
新闻搜索
 
最新动态 top10
1 w...
2 关于印发《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...
3 我国首艘超声除藻船在常州下水...
4 中国克隆、转基因猪技术整体效...
5 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:汶川地震...
6 月球引力可引发地面规律升降...
7 科学家揭开黑洞附近年轻恒星形...
8 国际空间站收获大麦 ...
9 北极圈冻土碳含量远超预计 ...
10 中科院化学研究所、山东福源聚...

1、上报科技成果奖励实行属地管理、逐级推荐、逐级评审制度,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励首先要到市科技局申请;
2、申报科技成果奖励的项目必须是经科技部门正式鉴定的科技项目;
3、鉴定科技成果项目,要经个人申请、单位证明。鉴定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:工作报告、技术报告、经济效益分析报告、项目检索报告、应用证明、资金预算报告、发表的有关论文等证明材料;

建议使用1024*768分辨率
版权所有: © 2007 Email:hcqkw@sina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