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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上报科技成果奖励实行属地管理、逐级推荐、逐级评审制度,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励首先要到市科技局申请;
2、申报科技成果奖励的项目必须是经科技部门正式鉴定的科技项目;
3、鉴定科技成果项目,要经个人申请、单位证明。鉴定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:工作报告、技术报告、经济效益分析报告、项目检索报告、应用证明、资金预算报告、发表的有关论文等证明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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